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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评价改革,在实行科研经费“包干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优化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实行以信任和绩效为核心的科研管理模式。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管理改革

(一)实行备案管理。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管理权限下放至各项目承担单位,探索实行“项目承担单位自主实施、主管部门审核监督、科技厅备案管理”的方式,给予科研人员更多的信任、更好的帮助、更有力的支持。

(二)优化结项流程。全面落实经费“包干制”,对省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开展财务审查,只须出具《河南省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经费决算表》,不再提供预算支出明细。项目结项报告实行网上填报备案,简化材料、简化流程、减少“跑腿”。

(三)强化诚信监督。强化项目承担单位主体责任,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和绩效管理,督促推进在研项目实施进度,注重项目培育、人才培养和成果产出,提升项目完成质量,提高项目结项率。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依法依规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二、项目结项管理

(一)项目负责人登录河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结项报告,并按要求提交附件材料;

在此基础上提交3份纸质材料,内容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申请书、科技报告共享证书、加盖财务章的经费决算表、重要事项变更表(有人员变动和延期的需要到科技处提前备案)、研究报告、附件要求的佐证材料等内容。另外填写一份结项自评表附于结项材料最后。所有材料请装订在一起。

(二)院系请严格按照科技厅结项要求审核汇总本单位提交的材料,并结项申报材料本单位结项汇总表上加盖院系公章。报送至科技处N407

(三)学校科技处将协同学校有关部门按照结项要求分批组织项目结项验收,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及绩效目标任务进行评审,并将材料完整、通过结项的项目结项报告按系统流程逐级提交备案;验收结果(电子表格及盖章扫描件)按要求在线提交。

(四)主管部门审核。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各项目承担单位结项验收结果和结项报告相关材料,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将审核确认的结果提交至省科技厅(不再另行通知)。

(五)省科技厅备案。省科技厅汇总各单位和主管部门提交的结果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印发文件、发放电子结项证书,每季度末完成一批结项备案。

(六)省科技厅发放电子证书。规范结项证书管理,统一制作电子结项证书(加盖科技计划专用章),不再印发纸质证书。

三、监督检查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完善抽查机制,省科技厅将按一定比例对验收结果进行抽查,对抽查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各单位项目实施、结项验收情况及抽查结果将与下一年度项目申报指标挂钩。

(二)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沟通对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服务保障措施,切实推动政策落实。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视情况取消下放权限。

注:根据我校工作安排,结项时间安排如下,不再另行通知。

3月结题时间安排:

(1)2月27日前完成系统提交结题材料;

(2)2月28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完成纸质材料的汇总、提交工作;

(3)3月9日前科研管理部门完成结题材料的校内评审工作;

(4)3月15日前完成顺利通过验收的项目的系统上报工作。

6月结题时间安排:

(1)5月27日前完成系统提交结题材料;

(2)5月28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完成纸质材料的汇总、提交工作;

(3)6月9日前科研管理部门完成结题材料的校内评审工作;

(4)6月15日前完成顺利通过验收的项目的系统上报工作。

9月结题时间安排:

(1)8月30日前完成系统提交结题材料;

(2)8月31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完成纸质材料的汇总、提交工作;

(3)9月9日前科研管理部门完成结题材料的校内评审工作;

(4)9月15日前完成顺利通过验收的项目的系统上报工作。

12月结题时间安排:

(1)11月27日前完成系统提交结题材料;

(2)11月28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完成纸质材料的汇总、提交工作;

(3)12月9日前科研管理部门完成结题材料的校内评审工作;

(4)12月15日前完成顺利通过验收的项目的系统上报工作。

四、联系电话

综合业务:科技项目统筹推进处0371—86561692

技术支持:省科学技术情报中心0371—65974111

学校科技处:陈兆进、张新刚 63513236

科技处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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